高中時迷上陳冠希,雖然沒有到接機或參加演唱會之類的,但收集剪報、專輯和雜誌這些行為也是一樣不少的。
那時候,純粹愛上了他的外表。
多麼帥多麼有魅力的人阿,我是這麼想的吧。
沒有為了他廢寢忘食或傾家蕩產,但隨著喜歡他的時間拉長,那樣的迷戀成了精神的支柱。
看著他的MV和照片會陶醉會開心,像個花癡沒錯,但是心情低落時聽著他的歌會平復,會安心。

醜聞鬧得沸沸揚揚的那時候,是甚麼時候呢,也許當時下意識的逃避吧,我已記不得確切時間。
他受到各界責難,出來道歉,然後消失了。
報紙新聞一出來的時候我很震驚,但是說實話,從那時到現在,我沒有任何怪罪的意思。
應該被指責的,不是那位散發照片的人嗎?不是那位侵犯別人隱私權的人嗎?
我不懂演藝圈,不過我想也不只是演藝圈,這世界上私生活亂七八糟的或曾經亂七八糟的人數都數不清吧?
但我又想,公眾人物是該成為典範吧?
我不怪他,但是當身邊的人一個個把矛頭指向他的時候,我卻只敢在心裡爭辯,那不是他的錯阿!
事件爆發後,我像隻把頭埋進沙堆的鴕鳥,在大家熱切的找照片fellow最新動態的時候,我默默停止了一切追星行為。

直到上星期日。

去西門町吃晚餐的時候看到屈臣氏前面人山人海的,心想,大約是甚麼明星的見面會吧?!
卻聽到旁邊的人說:「是陳冠希耶。」
身體一震(看不出來的那種震啦),好像腦袋裡哪根神經忽然接上了,我急著往前擠,然後然後然後,
我看到他了!!!
現場放著新專輯的歌,是他熟悉的聲音。
排簽名的隊伍好長好長,寶貝問我要不要也去排的時候,猶豫了兩三分鐘吧,還是決定去吃飯。
卻在轉身走掉的時候,耳邊聽著他的音樂,眼眶泛淚。
一瞬間,好似最初的熱血回來了一樣,有種感動,莫名的,在心底流串。

吃完飯回來發現他還在簽,已經剩沒多少人了!
一陣猶豫後,我決定去買唱片排隊!
佳佳唱片,售完。
五大唱片,售完。
我買到了玫瑰唱片的最後一張!
這是緣分吧這是注定吧,當時我內心澎湃的都說不出話來了。

我怕手太冰,又怕流手汗,等待的時間難熬又緊張。
終於,輪到我。
Edison(抬頭):Hi!
我:Hi!
他在我的專輯上畫了被箭射穿的愛心!!!
是要暈倒了吧我!!!
Edison(伸出手):Merry Christmas!
我(強作鎮定握手):Merry Christmas!
下台。

迷戀上外表也許很膚淺,但那曾經的瘋狂,是存在在我心裡不可抹滅的重量。
現在,我不再是高中的我,你也不再是當初的Edison,我們都成長了。
我現在的感動,是你音樂裡的鼓勵和堅持。
Welcome back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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